關于做好2019年度省社科規劃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時間:2025-02-24 17: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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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省社科規劃項目管理,推動項目負責人按期高質量完成課題研究,擬對2019年度省社科規劃項目進行清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請及時通知項目負責人,務必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通過管理系統提交結項材料。個別研究難度大、在清理期內確實無法完成的項目,可通過管理系統提交延期申請(不超過1年),經批準后方可延期。無正當理由長期拖延或申請結項成果達不到結項標準的將作撤項或終止處理。
2. 被撤項的項目負責人五年內不得申報省社科規劃項目,并退回已撥經費;被終止的項目負責人三年內不得申報省社科規劃項目,并退回剩余經費。被撤項或終止的項目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的科研成果,不得在評定職稱、申請獎勵評優等使用,項目負責人因承擔此項目而獲得的各項榮譽、人才稱號、專業技術職稱和績效獎勵等將被取消。
3. 我辦將對各單位被撤項或終止項目情況予以通報,督促項目管理單位對未有效履行管理職責的科研管理部門負責人予以問責。
4. 各單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時向項目負責人進行傳達,并進一步加強本單位省社科規劃項目特別是清理項目的督促檢查,引導項目負責人發揚優良學風,認真對待課題研究,按期形成高質量成果。
省社科規劃辦公室
2025年2月10日